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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地證備案企業填制出口產品成分明細單時所需注意事項
          資訊來源: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9-12-30 瀏覽次數:1556

          臺州出口企業在申請辦理產地證備案手續時,都需要填制一張“出口產品成分明細單”,該清單表格內容比較復雜且非常重要,備案時海關相關部門主要考核的內容都是來源于此,但是有大多數企業對表格的要求不能完全領會和理解,經常在填制的過程中出現各種錯誤,以至于不能順利完成備案。

          為了確保產地證備案手續的正常開展,臺州檢驗認證有限公司將該表格的填制內容解釋,并在此提醒相關企業注意以下內容:

          首先第一部分抬頭需填寫的是生產企業的全稱,出口企業的全稱則是填在第一幅表格內部的右下方,當生產企業跟出口企業名稱一致時,兩處顯示同一家企業名稱。

          1、第一幅表格內需填明該批貨物出口的總箱數和總重量,出運日期,合同號以及產品的加工工序(從原料開始到成品包裝結束的一個概述過程)。

          2、第二幅表格是重點,包含了產品的原材料構成情況,原材料的生產國別,HS編碼,原材料的單價,單位用料以及單位用料價值,后三個數據是關鍵,它們都是以一個產品為單位,而非整批貨物的數據。企業需要根據產品原材料增值稅發票上的價格來計算出生產一個單位的產品該原材料所需要花費的含稅單價,以及生產一個單位產品所需要原材料的用料情況,兩個數據相乘,即:原材料單價*單位用料=單位用料價值。如果該原料是完全國內生產,則將單位用料價值填寫在“國產”一欄,若該原料有含有進口成分,則填寫在“進口”一欄,所有原料價值相加的總和填寫在合計欄。

          3、計算出原材料的總價之后,再在第三幅表格中填明產品的出廠價格(包含其他成本和利潤)和FOB價格,填寫出的FOB價格必定高于產品的出廠價格高于合計的原材料成本價格。若含有進口成分的產品,根據進口原材料的價格與FOB價格的比率,計算出其進口價格的百分比。

                最后在表格的最下方蓋上生產企業的公章,簽上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便完成了此份表格的填寫。文/繆薇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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