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玩具安全指令新增甲醛的限制
資訊來源: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9-12-30 瀏覽次數:1394
2019年11月20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指令(EU) 2019/1929,在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附錄C中新增甲醛的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意圖放入口中的玩具。
限制要求:
物質
|
CAS號
|
玩具材料
|
限值
|
測試方法
|
甲醛
|
50-00-0
|
聚合物
|
1.5mg/L(甲醛遷移)
|
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
|
樹脂粘結木材
|
0.1mL/m3(甲醛釋放量)
|
EN 717-1:2004
|
紡織品
|
30mg/kg(甲醛含量)
|
EN ISO 14184-1:2011
|
皮革
|
30mg/kg(甲醛含量)
|
EN ISO 17226-1:2008
|
紙
|
30mg/kg(甲醛含量)
|
EN 645:1993 和EN 1541:2001
|
水性材料
|
10mg/kg(甲醛含量)
|
EDQM 方法
|
玩具是臺州主要出口產品之一, 臺州檢驗認證有限公司提醒各出口企業,要嚴格按照出口國要求進行產品出口,不使用歐盟未授權物質,保證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規避出口風險。